中油(新疆)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“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(qū)(克拉瑪依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)給水管線提升改造建設項目 ”(簡稱給水管線提升項目),工程印章經克拉瑪依市公安局準予刻制,備案于克拉瑪依區(qū)如意刻字部,數(shù)量:壹枚。印章名:中油(新疆)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(qū)(克拉瑪依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)給水管線提升改造建設項目項目經理部,印章編碼6502030034656(簡稱項目公章)。
一、項目公章使用范圍:1.與(業(yè)主/監(jiān)理/設計方/項目所在地管理部門)之間的上行文(僅限于請示、工程往來函件、會議紀要、備忘錄)。2.與項目合作方(服務商/供應商/分包商)之間的下行文(僅限于通(告)知、工程往來函件、會議紀要、備忘錄)。3.僅限于與(業(yè)主/監(jiān)理)之間辦理施工方案、工程簽證(聯(lián)絡)單、質量/安全整改單、隱蔽工程驗收單、材料/設備驗收單、工程交驗單和竣工結算。4.僅限于與項目合作方(服務商/供應商/分包商)之間辦理工程進度款撥付單、竣工工程結算表、建筑安裝工程預(結)算書、工程質量回訪單、工程簽證(聯(lián)絡)單、材料/設備驗收單。
二、印章效力。
1.項目公章效力: (1)在本公告第1項范圍內使用項目公章,未經項目經理同頁簽認或項目經理未簽認也未經中油(新疆)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書面追認的,均屬無效用印。(2)在本公告第1項范圍外使用項目公章的,均屬無效用印。
2. 對于冠以“中油(新疆)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(qū)(克拉瑪依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)給水管線提升改造建設項目項目經理部”名稱的項目財務章、項目材料章、項目備案章、項目序列章、調度章、試驗(檢測)章及項目公章使用在不限于經濟合同、承諾書、擔保協(xié)議、授權書、訂(采)購單、介紹信、證明、見證、借貸協(xié)議等材料上的,均屬無效用印。
特此公告。
中油(新疆)石油工程
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