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多虧克拉瑪依的民警及時出現(xiàn),幫我們解決了車輛的燃油之急,讓我們安全到家?!?1月7日,塔城市居民艾尼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烏爾禾大隊打來電話,表示感謝。
11月3日20時30分許,烏爾禾大隊民警在G3014高速公路執(zhí)行夜間巡邏任務,行駛至阿勒泰往克拉瑪依方向245公里路段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黑色的轎車開著雙閃燈停在應急車道處,車輛司機見巡邏車立即招手求救。
見此情景,民警立即上前詢問情況。經(jīng)詢問得知,該車輛從阿勒泰開往塔城,不料開到此處時,車輛燃油耗盡,只能停在路邊。
眼下正值疫情防控關(guān)鍵期,民警在消除路面安全隱患的同時,對車輛做好防護措施,并對男子進行了安全教育。隨即,民警聯(lián)系大隊巡邏組取得油桶,驅(qū)車前往就近的加油站購買汽油,待車輛重新啟動后,將該車輛一路護送至百口泉服務區(qū)加油站加油。
民警提示,駕駛?cè)顺鲂星耙欢ㄒ榭窜囕v安全、油料等情況,保障旅途安全。如果在高速公路遇到突發(fā)狀況,要做到車靠邊、人撤離、速報警,即將車輛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內(nèi),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架,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,車上人員迅速疏散到護欄外,隨后報警,民警會第一時間前往救援。
自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以來,烏爾禾大隊確保轄區(qū)交通安全形勢持續(xù)穩(wěn)定,進一步加強勤務部署工作,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與為人民服務工作“兩手抓”。截至目前,已解決群眾困難訴求10余件。